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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縱谷的土地開發與環境保育
日期:3/15(四)
路線:花蓮港→吳全城→豐田村→長良→大庄→關山圳

花東縱谷的土地開發大致可分為北段(花蓮港、吳全城、豐田村)、中段(長良、大庄)、南段(關山、龍田村)去分析其自然環境、歷史背景,以及其中的人地互動,以解釋目前所呈現的地表景觀。

一、 自然環境
台灣島的形成是由於板塊運動相互碰撞抬升而成,這一連串的造山運動也讓台灣島具有多山的特性,山脈多南北縱走,台灣東部後山地區,背倚中央山脈,屬歐亞大陸板塊的一部分,東邊臨海有海岸山脈,是屬菲律賓海板塊的一部分,在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的花東縱谷即為板塊的交界帶,受到斷層作用,花東縱谷為一地塹地帶,位於縱谷兩側的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相對高聳,發源於兩大山脈的河川呈現了坡陡急降的特性,這些河川在出山谷後,由於地勢變緩、流速減慢而形成了一連串的沖積扇地形,但由於中央山脈於台灣島略偏東,使得台灣東部的河川多短小急促,於沖積扇上的堆積物也多是礫石遍布的現象,再者,台灣東部的海岸為斷層海岸,海岸線平直、海底地形坡降大,在此地形環境之下,台灣東部西倚中央山脈,東面向太平洋,北有南湖大山與宜蘭交界,南以北大武山與屏東相隔,形成一封閉的區域。
而在氣候環境上,由於北回歸線通過台灣,台灣南北分屬熱帶與副熱帶氣候,冬夏季風交替明確,加上颱風與暴雨的季節性侵襲,常常造成台灣東部嚴重的災害,就此炎熱又潮濕的氣候,自古此地就為瘴癘之地、蚊蟲蠅蚋孳生。

二、 歷史背景
在花東縱谷的土地開墾中,花蓮的開墾始於吳全,道光五年(1825),淡水廳富豪吳全,從噶瑪蘭(今宜蘭縣)境內率領兩千八百位漢人及噶瑪蘭人,從花蓮溪口溯流而上於西岸登陸,於目前吳全社區地帶從事荒地之開墾,但由於番害、水土不服、瘴癘疫病猖獗,多人病死,吳全亦不幸病歿,眾佃戶遂相率離去。

爾後,日治時期於明治32年(1899),由賀田金三郎主持的賀田組,向總督府豫約拂下吳全城(花蓮吉安鄉)、鯉魚尾(壽豐鄉)、鳳林三片共10000多甲的原野地,成立吳全城農場,經營土地開墾事業;明治35年(1902),賀田組再依「糖業獎勵規則」,或無償貸下的許可,將其中886甲的土地,改為蔗園,並於明治39年(1906)開始召募日本農民前來開墾。賀田組的移墾事業,於明治43年(1910)被台東拓殖合資會社接手,該會設於大正元年(1912)改組為台東拓殖製糖株式會社,再於大正3年(1914)併於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
三、 人地關係
根據上述環境背景以及我們所觀察點位的地景,發現其中的人地關係。
其一、花蓮港興築,根據港口地理學,港口設施大致分為三個空間元素,第一就是碼頭,碼頭包含防波堤部分,形成港區,其行政權不屬地方,屬於中央部會;第二就是市街,由於港區工作人員從事的工作是該都市的基本部門,承載該都市的發展,而這群工作人員需要生活必要的服務,即為該城市非基本部門的部分,加上港口須有海關設施(報關行),且設立於港口附近,故亦設於市街之中,方便報關;第三就是腹地,藉由港口整合腹地物質來源的輸入與輸出,亦藉由鐵路連結腹地與港口,然而花蓮港的興築實比臨海道來的晚,原本無港的時候,漢人欲到花蓮地區來開墾,大致先坐北宜線鐵路到達蘇澳,搭船到花蓮溪口,在由小船(舶仔)接駁上岸,所以花蓮港的市街原本是位於花蓮溪口左岸,一個叫做「拔便」的小地方,後來日人來了之後,此地發生一次很大的火災,加上溪口處容易淹水,故於明治33年(1900)日人強制遷離市街至目前花蓮市中山路的地方,在市街落定之後,花蓮港才於昭和6年(1931)計畫興築,企圖建立港、市相互輝映,強化物資的輸送與交換,在此我們可以發現花蓮發展核心的轉移與理論中有所差異,理論中,港口的建立應會帶動市街的形成與腹地的連結,這也就是原本花蓮溪左岸市街生成的因素,但是花蓮市街核心的轉移並不是因為花蓮港的轉移而轉移,而是由於花蓮港市街於日治政府強制遷離之後,而造成轉移,先形成了市街才形成港口,再者,港口興築的條件實為不佳,東部由於受到板塊運動的影響,形成海岸平直的斷層海岸,大陸棚狹窄、大陸坡降靠近海岸,以致於花蓮港防波堤無法直接向外興築,建立廣大舶地,只能往南延伸興建成狹長型的港口,為了擴大狹小的舶地,花蓮港的興築還往內挖去陸地,並將挖去的土方修築防波堤,以擴大花蓮港的舶地,由此可見花蓮港的興築實為不易,工時長達八年,更說明港口排除萬難為了配合市街而興築,而日人築港的目的亦是希望建立重工業中心,企圖以中央山脈的水力發電以及港口輸入馬來西亞與印尼的鋁土在此煉鋁,再藉由港口運回日本製造飛機,以節省直接將鋁土運回日本的成本。現今港口已為民國70年代再向外延伸的結果,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東部西部發展均衡,企圖以港口帶動經濟,但目前港口只存在砂石船以及輸油船,並沒有促進物資的交換達到經濟發展的目的,與花蓮市街沒有密切關係,故亦可言經濟發展並非單一交通因素,後來區域發展轉以梯度理論為基礎,區域均衡不可行,那就讓區域各司其職,不同的區域採取不同的策略,而有民國80年代之後的「東砂西運」計畫,由於西部開發多達到飽和,環境破壞嚴重,所以推行西部保育的計畫,禁止砂石的挖採,而以東部的砂石取代之,既可保育西部環境,亦能兼顧東部砂石輸出的經濟發展,所以我們可歸結兩個概念,一為港口地理發展的三元素,另一為港口機能的定位是為政策主導。

其二、日本移民村,在先前的環境背景中,我們可以知道花東縱谷的土地多為沖積扇,而這些沖積扇又因為河川短促流急,多為礫石遍布,所以在花東縱谷北段的土壤多為不適農耕的土質,再者,於氣候條件中,此地的溼熱氣候,瘴癘之氣、蚊蟲蠅蚋,亦帶給人類許多的疫病,使得最初開墾花蓮的吳全,命喪於此,除了自然條件,番害亦是漢人開墾東部,在選址上的重要考量,由於沒有像日人具有武力,故多選址在沒有人且遠離生番的土地,這土地雖然不是最好的土地,但卻是相對安全的土地,如此惡劣的環境,在吳全之後,亦有賀田金三郎以及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在此墾殖,設立移民村,而在傳統漢人聚落與日本移民村於外觀的比較,我們可以發現,原為傳統漢人的聚落的吳全城具有幾個特性,像是道路彎曲、三合院房子的坐向不一致,以及墳墓堆中,墓碑上所刻的祖籍多為大陸閩粵一帶的地名,得知吳全城此地實屬漢人開墾的土地,後來的賀田組開墾,先是招募本島人,之後招募日本移民來此開墾,所以在吳全城聚落中,仍帶有漢人聚落的性質,然而在豐田村就存在著很多房屋坐向一致的日式房子,屋頂仍鋪有日式石棉瓦、筆直的道路系統、一致向東的房屋坐向以及排水溝設施,在聚落中亦有鳥居、參拜道、神社石燈籠的遺跡,這即為日本規畫設計的移民村型態,在漢人聚落與日本移民村除了型態的差異,亦有作物種類的差異,漢人開墾所種植的作物是以糧食作物,稻米為主要作物,但是日人移墾卻是以經濟作物,甘蔗為主要作物,是以種植甘蔗,製糖外銷以換取米糧這樣捨本逐末的方式經營,故在此我們就不能以單純的人地互動去解釋日人與土地的關係,亦不能以單純的交通條件去解釋製糖工業的區位,日本移民村的開墾與漢人為求生存的開墾策略不同,在日本移駐型的殖民地式經濟經營方式之中,日本的移民村是經計劃後的型態,並非自然而成的聚落,故呈現筆直的道路、一致的房屋坐向、排水溝,亦規畫聚落所依賴的精神象徵-神社與派出所、醫療所等民生必需服務,企圖建立一個日人自給自足的社會,而在開墾的作物上,亦是以政策主導的經濟作物為主要作物,在這樣的政策的運作之下,使得生產剩餘會轉移為母國日本,而在作物的種類上亦會因應母國需求而有改變,例如蓖麻、樹薯,農人的種植目的已經不是為了生存,而是迎合國家政策的需要,並非經濟考量而選種甘蔗,以期得到最大利潤,在此需以政治經濟學解釋之中空間土地利用,但這樣的計畫性開墾最終失敗,才逐漸引入漢人開墾。

其三、國策作物,接續著上述日本移民村的主題,長良社區亦帶有類似豐田村的性質,但在聚落之中,有著福德祠和阿美族的祭儀廣場,得知長良社區雖似豐田村有著移民村的特性,但之中的內部族群結構卻不同於豐田村的日本移民,根據長良社區的發展歷史,1829年原屬鳳山八社的平埔族因受到漢人的欺壓,遷徙至此處建立大庄,但又因布農族番害轉而遷徙至花蓮縣富里鄉再次建立大庄,所以在大庄可以發現公廨的景觀,而原大庄即為舊庄,在日治時期,舊庄被規畫為移民收容所的預定地,爾後本島人(宜蘭人)連碧榕設立台東振業合資會社,以日本新村建設計劃建立長良(即舊庄),而形成現今具有日本移民村特質的長良社區,故在分析一個聚落的時候,就應具有四個面向,地點與位置、族群結構、物質基礎以及所面臨的問題,在長良,是屬於花東縱谷中段,秀姑巒溪的河階地,由於秀姑巒溪襲奪花蓮溪,回春作用造成下切,而形成河階地,在開墾時,漢人為水田化修築長良圳以及從事土地改良,揀去土壤中的礫石,原本遷徙去大庄的平埔族亦來此協助耕作,使得長良一帶水田遍布,而在物質基礎上,目前實以稻作為主,但是田野景觀中,可見到樹薯工廠與樹薯倉庫的遺跡,得知長良曾設立澱粉製造所,在此就提出疑問,為什麼一個漢人主導開墾、自然環境適宜耕作的聚落,會種植樹薯,是糧食不足或是另有原因?就人地互動的角度,難以解釋,但以政治經濟學的角度,此問題得以解答,樹薯在日治時期為一「國策作物」,國家政策主導在此地種植樹薯,製造澱粉,進一步提煉酒精,故接續先前所提殖民地經濟,土地利用多以迎合母國的需求,而不能以人地互動的方式解釋,而國策作物即為之中政治經濟考量下的產物,種植樹薯製造澱粉以提煉酒精,供殖民母國使用。

其四、關山圳,在日治時代,治理番人上遭遇到南番北番嚴重的抗日行動,北番所指即為霧社事件的泰雅族,而南番即為布農族,為治理布農族,日人設立理番路線,即為現今的南橫公路,欲治理南番需有一個前進指揮所,所以便在南橫入山的山腳設立治理中心,即在關山,舊名理農,在此發號司令,故關山成為地方的核心與理番事業有密切關連,而非與其自然條件的發展相關,是為一政策主導下,負責理番的行政中心所在而建立其核心地位,由於是為行政中心的所在,勢必有許多機關、軍隊、警察配置於此,亦有很多日人駐於此,故在生產條件上,就需要足夠的生產來供應此一行政中心,日本政府亦投入較多的資金在於此地做建設,諸如圳道與護岸的修築,以增加當地生產,而此一公共工程亦影響了關山的發展,所以在此要解釋日人修築關山圳以及關山發展成核心,不能以地理環境、地點位置的概念去解釋,而是以一族群關係、社會關係,這樣人群與人群之間的關係,進一步去解釋,日人政策設置關山成為行政中心,並修築圳道,以增加生產承載行政中心的需求,在此仍拉回與日人政策主導下,而形塑的地表景觀。

四、 小結
花東縱谷的開發,於清代本為三核心,即為北段花蓮、中段玉里、南段卑南,然而日治時代,中段核心被一分為二,只留下花蓮港廳與台東廳,但經以上幾點討論,中段玉里實為自然條件較佳,就發展上,應當會是核心發展的所在,在日治時代的行政劃分卻反被一分為二,在此就地理條件分析,仍無法解釋,故應以社會與空間的方式去分析解釋,在日人主導的社會,本島人為多數的中段玉里,形成了社會中的弱勢,而北段日人較多的花蓮,即便自然條件惡劣,仍排除萬難建立核心所在,是為社會中的強勢族群,因而東部的核心,亦從清代即發展的台東轉移到日人為主進入拓殖開發的北段花蓮,花蓮也因而成為台灣東部的核心,在日治時代的政策主導之下,政治力量進入了區域社會,主導了區域社會的發展,決定了區域核心的所在、種植作物的種類,規劃設定不同地方的不同機能,更建立整個台灣島不同區域採取不同的發展策略,在此政治經濟的考量,讓很多以人地互動觀點之下不應發生的事件發生,亦形塑了台灣東部獨特的發展特色。

五、 參考資料
1. 鄭全玄(1993),《台東平原得移民拓墾與聚落》,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2. 張家菁(1993),《花蓮市街的空間演變-台灣東部一個都市聚落的形成與發展》,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3. 林聖欽(1995),《花東縱谷中段的土地開發與聚落發展》,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4. 王鑫(2004),《台灣的地形景觀》,台北:渡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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